6月20日
郴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發了
《關于規范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的
提醒告誡函》
具體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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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及房地產行業協會:為規范我市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等法律法規,現對我市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中介機構提醒告誡如下: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中介機構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發改價格﹝2011﹞548號)、《湖南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實施細則》《郴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的實施意見相關解讀》(郴政辦發﹝2020﹞32號)的規定,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現房銷售備案的項目,應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并實行明碼標價、一房一價,標價工作應當遵守《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市城區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根據地段、品質、配套等因素自行確定“一房一價”并上報備案價格,6個月內不得調整,網簽交易價格以備案價格為基準,上下浮動不能超過15%。(一)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經營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二)銷售商品房不明碼標價、未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四)未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違規銷售;(六)價外重復收取已包含在商品房銷售價格內的費用;(七)違反公平、公開或者自愿選擇原則,強制或串通其他部門及中介服務機構,變相強制收取服務費用;(八)使用虛假或者不規范的價格標示誤導購房者進行價格欺詐;(九)采取捏造和散布虛假信息等各種不正當手段哄抬商品房價格;自本提醒告誡之日起,全市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中介機構應認真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價格行為。房地產行業協會應加強行業自律,督促規范房地產市場價格行為,促進我市房地產行業健康持續發展。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整改規范的價格違法行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并通過媒體對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歡迎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對房地產行業價格行為進行監督。
2022年6月20日
